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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2021-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09-27    作者:        来源:   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 打印



为加强奖助学金的激励作用,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,根据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中大研字[2020] 67号)、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中大粉院教字[2020] 1号)、《关于2021-2022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经研究生本人申请,院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,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,我院2021-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初评结果如下,现予以公示。


一、 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

长:刘咏

副组长:张武装  宋旼  李昆

员:张国栋 甘雪萍  袁铁锤  张斗 韦伟峰  邹俭鹏  李笃信  张利军 贺雪迎  陈启实  贺林豪  彭仕亨  雷利  张亚洲  刘世博


二、评定对象和指标

      学业奖学金等级

年级

一等

二等

三等

合计

2018级博士研究生

18

37

6

61

2019级博士研究生

22

44

7

73

2020级博士研究生

23

44

7

74

2019级硕士研究生

45

90

15

150

2020级硕士研究生

48

97

16

161

三、评定情况说明

1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每学年动态评定,坚持宁缺毋滥原则。根据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、学年内创新成果、学习成绩及社会实践工作等综合业绩,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进行评定。

2、需研究生本人申请,未在规定日期内提交《申请表》者,视为自动放弃奖学金评定资格。

3、组织评审专家对研究生成果的创新性及综合业绩进行评议和认定。

4、申请一等学业奖学金者,学年内创新成果必须符合学校文件中的基本要求。某年级多余一等学业奖学金指标,可调剂用于同一培养层次的其他年级研究生使用,但不得跨培养层次调剂。调剂指标在同一培养层次研究生中统一使用。

5、根据研究生综合业绩和专家评议认定结果,2020级博士生多出一等学业奖学金指标10个,其中8个指标调剂至2018级博士生,2个指标调剂至2019级博士生。

6、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
四、公示时间:9月27日-10月9日,如有异议,请与院业务办贺老师联系。

电话:0731-88830908


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

2021年927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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