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4〕11号)和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中大学字〔2018〕5号)等文件要求,学校决定在已通过2024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的毕业生中开展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,并推荐一批优秀毕业生参加湖南省2024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校级优秀毕业生
(一)评比类别
1.校优秀毕业生;2.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。
(二)评选条件
见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中大学字〔2018〕5号)第六条、第七条和第八条。
注:校级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相关由就业指导中心另行通知。
(三)评选名额
校级优秀毕业生:本科生35名(每班申报不超过5人)、研究生27名;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符合评选条件的均可推荐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
注:校优秀毕业生、志愿服务基层优秀毕业生只能获评其中一项,不得重复。
二、省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
(一)评选条件
见《关于评选2024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第二条。
注:省优秀毕业生从本次评选的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(省优名额包含在校优名额中)。
(二)推荐名额
湖南省优秀毕业生:本科生6名(每班申报不超过2人)、研究生7名;
湖南省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:本科生1名、研究生1名。
高校在校生(含高校新生)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2024届毕业生,满足毕业条件的,可优先推荐,不受评选指标限制。对响应国家号召,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,自愿到基层、边远地区、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,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。
三、评选程序
1.个人申请。本科生:由各班班委组织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班级同学民主讨论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对象名单,并经班导师同意后,向学院提名推荐。研究生:结合我院实际,由毕业生经研究生导师(系统导师)同意后,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。具体请查看各年级群通知。
2.单位初选。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(年级)提名推荐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并于2024年2月28日前组织评选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3.院内公示。评选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评选结果及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(处)。
4.汇总上报。学校审定并公示7天。
四、填表说明
1.申请省级/校级优秀毕业生指标均需填写附件4信息表、附件5/附件6推荐表,文档内为一页A4纸,不得改变表格格式。同时申请校级/省级优秀毕业生额外填写附件7推荐名册。
2.毕业生资格审核编号是就业协议书上的编号,不是学号。
3.附件4、附件5中,获奖情况一栏要求校级以上,即校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团干和省、部级以上等荣誉,并提供支撑材料。如:校优秀学生(3次)、校优秀团员(1次)、国家奖学金(1次)等。
4.附件7中,培养方式填非定向、定向、自筹等。整理好符合条件的2个获奖证书复印件同时上交(获奖证书要与填报的《附件7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》中奖励栏对应)。
5.附件3由各年级辅导员负责填写;附件4、附件7为在线表格,请查看各年级群通知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根据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中大学字〔2018〕5号)第十五条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请参评同学务必保证本人能够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。
2.所有材料(包括电子稿)都不能改变格式,要求字迹工整,不能涂改损坏或折叠,电子版、纸质版均于2月26日中午12:00前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。
3.材料准备周期长,请有意愿申请同学认真填写。
太阳集团城网站2018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4年1月23日